督导处

主要职责:

一、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,做好全校的督导工作管理,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督导,

二、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安排教学督导工作,促进日常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。

三、配合教务处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价。

四、会同教学部门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及各类专项教学检查。提出加强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五、根据相关文件提出兼职教学督导员人选。

六、与教学部门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,反馈教学督导工作情况。

七、对督导员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提出的问题应进行核实,负责对当事人提出的复核申请组织复核。



联系电话:

0551-62610451